劳动合同约定管辖是否有效?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里有约定管辖的条款,现在和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不太清楚这个约定管辖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想知道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以及为什么这样规定。
展开


劳动合同约定管辖通常是无效的。 首先,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人身属性。所谓人身属性,就是劳动关系与劳动者的人身紧密相连,比如劳动者需要亲自提供劳动服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等。基于这种特殊的人身属性,它不适用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是为了确保劳动争议能够在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地区得到妥善处理,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也有利于相关机构更好地了解和处理争议。例如,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更熟悉当地的劳动市场情况和劳动标准等。 最后,即使在诉讼阶段,因身份关系产生民事纠纷的不能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所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一般是无效的,应按照法定的管辖规定来确定管辖机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