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又复婚还能分割财产吗?
我之前和老公签了离婚协议并分割了财产,后来我们又复婚了。现在因为一些矛盾,我又想分割财产。不知道之前离婚协议分割后的财产,在复婚后还能不能再次进行分割,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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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性质。当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就生效了,这实际上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从法律角度讲,这些财产已经按照协议进行了归属的确定,成为了一方或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 比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套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手续完成后,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就正式归男方,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接下来,我们看复婚后的情况。复婚在法律上是重新建立婚姻关系,但这并不影响之前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也就是说,之前已经分割好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复婚而自动恢复成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而之前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就相当于对财产归属做了约定。 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又复婚,对于之前已经分割好的财产是不能再次进行分割的。除非双方在复婚后重新对财产进行约定,并且这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那么就可以按照新的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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