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分居一年可以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一年了,现在感觉我们的感情也没办法再继续下去,就想和他离婚。但我不知道分居一年在法律上能不能离,所以想问下已经分居一年是否可以离婚,具体有什么规定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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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我们来分别看一下分居一年对于这两种离婚方式的影响。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自愿,并且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不管是否分居、分居多久,都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然后是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从这些规定来看,仅仅分居一年并不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个法定判离情形。但是,如果有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行为,即使分居不满两年,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所以,已经分居一年,若双方自愿且就相关问题协商一致,能协议离婚;若诉讼离婚,仅分居一年不一定能直接判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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