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注销?

我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并且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现在发现协议里有些条款不合理,对我很不利,比如财产分割方面。我想知道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能不能注销啊,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变里面的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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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注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 如果离婚协议还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此时双方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甚至注销重新签订。因为在这个阶段,离婚协议还未生效,它只是双方的一种意向表达,并没有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然而,一旦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夫妻双方也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就正式生效了。通常情况下,生效后的离婚协议是不能随意注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想要改变生效离婚协议的内容,比如注销协议,需要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才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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