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可以在任意城市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我俩现在居住的城市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就在现在住的城市办离婚,还是必须得回户口所在地?主要想弄清楚不同离婚方式对办理地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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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并不是在哪个城市都可以办理的,这要分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夫妻双方,一方户口在A市,另一方在B市,那么协议离婚只能到A市或者B市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不能在其他任意城市办理 。这是因为协议离婚涉及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身份信息、离婚意愿、财产分割等多方面的核实与确认,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更便于管理和保障程序的合法性、准确性。 再来说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简单理解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例如,被告户口在C市,但在D市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了,那么D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原告就可以在D市法院起诉离婚。 不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等,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离婚的办理地点要依据离婚方式以及具体情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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