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可以去市里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是我们在县里生活,想了解下能不能直接去市里的法院起诉离婚,不太清楚法律对于离婚起诉地点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展开


在我国,离婚起诉涉及到法律规定的管辖问题。管辖简单来说,就是明确哪个法院有权受理和审理特定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县里生活,且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都在县里,那么应该向县里的法院起诉离婚,而不是市里的法院。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若案件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那么可能会由市里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一般的离婚案件,很少会达到这样的标准。所以,大部分普通离婚案件还是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总之,不能随意去市里起诉离婚,要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