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具的离婚证明能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吗?
我和前夫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民政局给开了离婚证明。我想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成离异,不知道拿民政局开的离婚证明能不能去派出所办理这个更改手续,会不会不被认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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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上来说,民政局开具的离婚证明是可以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的。 婚姻状况属于户籍登记信息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这里的户口登记机关通常指的就是当地的派出所。 而民政局开具的离婚证明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合法有效文件。当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比如离婚,当事人就有权利要求将户籍上的婚姻状况进行相应的修改。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民政局开具的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就会按照规定程序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状况的变更手续。 所以,民政局开具的离婚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完全可以作为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的依据。只要按照派出所的要求提供齐全材料,办理婚姻状况的更改手续是合理合法且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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