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江苏工作时受了工伤,想了解具体赔偿标准。比如不同伤残等级能赔多少钱,赔偿项目都有啥,是由单位赔还是保险赔,想清楚知道自己能获得哪些赔偿,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江苏工伤
  • #伤残津贴
  • #医疗补助
  • #就业补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和规定。 首先是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这些费用都有相应保障。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在工伤治疗修养期间,职工的工资待遇和正常工作时一样。 伤残补助金方面,一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 。比如,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等相关法规确定的。 伤残津贴方面,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1 - 4级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月工资*90%、*85%、*80%、*75%。且1 - 4级保留劳动合同,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职工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同伤残等级标准不同,如五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准标(基金支付)20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9.5万元 。而且,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这两项补助金会按一定比例支付。例如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等。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另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 、30%支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