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离婚吗,财产如何分割?
我现在处于哺乳期,和丈夫感情不和,想离婚。不知道在哺乳期能不能离,而且也不清楚财产会怎么分割,我挺担心自己和孩子权益的,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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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哺乳期离婚是有相关规定的。 首先关于哺乳期能否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如果女方想要离婚,是可以提出的,并且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而男方原则上不能提出离婚,不过要是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比如女方存在重大过错等特殊情况,男方的离婚请求也可能被受理。 然后是财产分割问题。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哺乳期离婚的情况下,因为女方往往承担着照顾孩子的主要责任,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利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女方一些财产。同时,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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