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时间该如何确定?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涉及到停工留薪期的问题。不太清楚这个时间到底怎么算,想知道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是根据医院证明,还是有其他规定呢?想详细了解一下工伤停工留薪期时间确定的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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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为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并且在这段时间还能享受相关待遇的期限。过去也叫工伤医疗期。 关于它的确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方法: 一些地区,像福建、北京、山东、重庆等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在这些地方,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书面休假证明,用人单位按照《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要是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不同意见,又或者停工留薪期已满12个月的,就要提交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认。 没有制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就依据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来确定。要是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况,同样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能超过12个月。 总之,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既要考虑医疗机构的意见,也要遵循地方规定,特殊情况还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把关,以此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等进行鉴定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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