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与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规定?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最近又听说了医疗期和工伤停工留薪期的说法,不太清楚这两个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它们在时长、待遇等方面具体是怎么算的,我这种工伤的情况更适用哪个,对我的权益保障有啥不同,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展开


医疗期和工伤停工留薪期是两个不同但又容易混淆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期,简单来说,是企业职工因为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了伤,需要停止工作去治病休息,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企业要按照规定给职工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医疗期的长短不是固定的,一般要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会有所差异。计算医疗期是从病休的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的。比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从某一天开始第一次病休,在往后的一段时间内累计病休满三个月,就视为医疗期满。 工伤停工留薪期呢,则是职工因为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职工的伤情比较严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当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会停发原来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仍然需要治疗的,那么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要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 总的来说,医疗期针对的是非因工负伤或患病情况,保障职工在生病期间基本权益;工伤停工留薪期针对因工作导致的伤害,确保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原有待遇不变。两者都是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工伤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