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有哪些区别?


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确实容易混淆,下面为您详细讲解它们的区别。 首先,适用范围不同。停工留薪期适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职工;而工伤医疗期适用于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病的职工。简单说,一个是因为工作上的伤或病,一个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伤病。 其次,期限不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医疗期的期限没有明确统一规定,它会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综合确定,一般在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对于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还可以适当延长。 然后,工资福利待遇不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而在工伤医疗期内,职工无法享受原来的福利待遇,只能由用人单位发放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以及享受医疗待遇,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另外,认定机构也不同。停工留薪期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则需劳动者提供医疗机构的资料,由用人单位认定。 最后,期满后待遇也有差异。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等级,也有不同的后续待遇。而工伤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相关概念: 工伤: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工伤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