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家暴能离婚吗
我和配偶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还经常对我实施家暴,我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了,想离婚。但又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不允许离婚,所以想问问,精神病患者家暴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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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首先我们来理解几个法律概念。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而家暴,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当一方存在家暴行为时,另一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并且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 对于精神病患者作为家暴方的情况,虽然其属于特殊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这并不影响另一方离婚的权利。不过,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先确定精神病患者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离婚时需要为其指定监护人。另外,在分割财产等问题上,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精神病患者,但这并不影响离婚的判决结果。所以,因精神病患者家暴而想要离婚,是有法律依据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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