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我和配偶结婚几年了,最近才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这种情况让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多问题,我现在想离婚,但是不知道在法律上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到底能不能离婚,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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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好,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对于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的情况,一般很难通过协议离婚,因为精神病人可能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做出合理的民事行为。所以更多时候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对于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如果经治不愈,或者久治不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里所说的经治不愈或久治不愈,通常是指在较长时间内,经过多种治疗方法,病情没有明显好转,仍然严重影响到夫妻生活和家庭关系等情况。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确定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因为精神病人无法亲自参与诉讼,其民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来代理。同时,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照顾精神病人的利益,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所以,夫妻一方有精神病是能离婚的,但要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和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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