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吗?
我想和配偶离婚,但对方有精神病。我不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成功离婚,是只要有精神病起诉就能离,还是有其他条件限制?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有精神病,是有可能离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法律程序。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律上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对于一方有精神病的离婚案件,也同样适用这个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涉及到一些特殊程序。由于精神病患者可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所以需要为其设定诉讼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再者,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如果要以一方有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患有精神病,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以证明对方的病情以及治疗情况。同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生活状况等,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即使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还需要处理好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安置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给予精神病患者适当的照顾,以保障其今后的生活。总之,起诉离婚时一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离的,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