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可以做财产保全吗,需要多少钱?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所以想了解下在离婚诉讼里能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呢?要是可以的话,申请财产保全得花多少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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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存款等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关于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少钱,主要涉及两方面费用。一是申请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二是担保费用,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多样,如现金担保、房产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等,不同的担保方式费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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