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能否提前进行?

我和我爱人已经商量好离婚,也都签好了离婚协议。本来预约了一个月后的离婚登记,但是现在我们都想尽快办理好离婚手续,所以想问问离婚登记能不能提前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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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登记能否提前,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离婚登记的一般流程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法律规定来看,离婚冷静期是法定的,必须要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不能跳过或者提前结束。也就是说,在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 而对于离婚登记的具体办理时间,如果夫妻双方已经通过网上预约等方式确定了离婚登记的日期,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预约的时间来安排办理业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能否提前办理离婚登记,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操作方式。有些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在有空闲办理业务的时间段,接受提前办理离婚登记的申请。但也有很多地方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来办理,不接受提前办理。 如果夫妻双方希望提前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先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他们对于提前办理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在咨询时,要向工作人员说明自己的情况,了解是否可以提前办理以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提供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如紧急出国等情况。如果符合婚姻登记机关规定的提前办理条件,并且在离婚冷静期已经届满的情况下,就有可能提前办理离婚登记。 总之,虽然离婚冷静期不能提前结束,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和符合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规定的情况下,离婚登记的实际办理日期是有可能提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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