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离婚再办理财产分割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尽快结束婚姻关系,但财产分割问题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儿谈不拢。我想先把婚离了,之后再慢慢处理财产分割的事儿,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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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是可以先离婚再办理财产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和财产分割在法律程序上是可以分开处理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财产分割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可以仅约定解除婚姻关系,对财产分割问题暂不处理。之后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另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 若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一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但如果财产情况复杂,例如涉及到企业股权、海外资产等难以在短时间内查明和处理的财产,法院也可能会先对离婚问题作出判决,财产分割问题则让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 不过,先离婚再分割财产也可能存在一些风险。比如,离婚后一方可能会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损。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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