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协议达不成是否能离婚?


在起诉离婚时,即便离婚协议达不成,也是有可能离婚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要明白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是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起诉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是否达成离婚协议。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尝试修复夫妻关系,或者促使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也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所以,当起诉离婚协议达不成时,最终能否离婚取决于法院对夫妻感情状况的认定。在诉讼过程中,主张离婚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才更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