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转移的财产是否还能追回?


在离婚过程中,一方转移财产是一个常见且棘手的问题。许多人会疑惑,已经被转移的财产是否还能追回。下面我们就从法律层面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离婚时转移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到正式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期间,一方偷偷地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等行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就意味着,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受损的一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要是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之前转移财产的情况,也不用着急,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 不过,要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关键在于有充分的证据。受损一方需要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合同等。只有证据充足,才能在法律程序中获得有利的结果。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怀疑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可以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总之,离婚时转移的财产是有可能追回的。法律为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提供了相应的保障,但需要受损方积极采取行动,收集证据,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