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后是否可以要求财产重新分割?
我和前妻离婚已经一年了,离婚时财产分割得不太公平,当时我没太在意。现在我觉得有些财产我应该多分到一些,想重新分割。不知道离婚都过去一年了,法律上还允许我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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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一年后能否要求财产重新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离婚财产分割,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划分。这其中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房子、车子、存款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这就意味着,如果是协议离婚后想重新分割财产,需要有证据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对于诉讼离婚,如果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并没有明确限制时间必须在离婚一年之内。 所以,离婚一年后如果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比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离婚时隐藏了部分存款,或者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了对方的胁迫等。但是,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仅仅是因为觉得当初分割不公平而要求重新分割,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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