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学校捐款是否可以扣除?
我想给孩子所在的学校捐款,不知道这笔捐款在纳税的时候能不能扣除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要是能扣除的话,能扣除多少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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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学校捐款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概念——公益性捐赠。公益性捐赠就是个人或单位向符合规定的公益事业进行捐赠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过,并非给所有学校捐款都能扣除。只有向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才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如果学校本身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那么向该学校的捐款可以按规定扣除;若学校不具备相关资格,捐款则不能扣除。所以,在捐款时,捐赠人要注意确认接受捐赠的学校是否符合要求,并且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捐赠票据,以便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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