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学校捐赠支持在汇算时如何进行调增调减?

我向学校进行了捐赠,现在到了汇算的时候,不太清楚这笔捐赠支出在汇算里该怎么处理,是要调增还是调减呢?也不知道具体的调整规则是什么,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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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对于向学校捐赠支出在汇算时的调增调减有不同规定。 首先说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企业向学校的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并且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那么这部分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但如果超过了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过部分当年要进行纳税调增,不过可以在以后三年内进行扣除。这里的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再看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个人向学校捐赠,如果是通过符合条件的途径进行的公益捐赠,在不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如果超过这个比例,超过部分不能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若属于国务院规定的可全额税前扣除的情形,则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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