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是否可以损害他人生命?
我想了解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能不能损害他人生命来保护自己或者公共利益。比如遇到极端危险,只有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才能让其 他人存活,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允许吗?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危险来临时,没办法只能损害一点小利益,来保住更大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从法律层面分析,紧急避险不可以损害他人生命。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具有不可比较性,不能用一个人的生命去换取另一个人的生命或者公共利益等。生命不存在大小、轻重之分,任何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且不可替代的。
假如在面临危险时,采取损害他人生命的所谓“避险行为”,这不符合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要求。因为紧急避险要求所损害的利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利益,而生命之间无法进行这样的利益衡量。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在一艘即将沉没的小船上,有五个人,如果为了让其余四人存活而将其中一人推下船,这种牺牲他人生命来保护自己 或他人的做法,不能被认定为紧急避险。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可能会被以故意杀人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无论在何种紧急情况下,都不能以损害他人生命作为紧急避险的手段。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涉嫌网赌银行卡被冻结了该怎么办?
赠予需要证明人签字吗?
跨境货物运输诈骗的量刑是多少?
水费交错了是否能够退还?
医保卡里余额用完了如何充值?
母亲是否可以把户口迁到儿子家?
货物和运费 一起开票该怎么开?
别人开我的车出了事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名称改名需要办理哪些材料?
同笔债权可以分次起诉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如何判定偷盗行为?
签了离婚协议能算离婚吗?
婚内财产协议可以起诉吗?有效吗?
出轨的女人离婚会怎么判?
公安厅反诈拉黑了是否会自动解除?
行政不作为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在单位受伤该如何赔偿?
虚开增值税发票如何定罪处罚?
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原因有 哪些?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