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许可证怎么办才合格?


食品卫生许可证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要想合格办理该证,需要了解以下方面。 首先是申请条件。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接着是申请所需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然后是办理流程。第一步是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第二步是受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三步是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第四步是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最后是发证,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