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罚没收入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我公司收到应急局的罚没通知,涉及一笔不小的金额。现在到了报税的时候,不清楚这笔应急局的罚没收入能不能在税前扣除。要是能扣除的话,公司能少交点税,减轻点负担;不能扣除的话,就得按规定来。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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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应急局罚没收入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一些合理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计算企业实际应该缴纳税款的基数。 而应急局的罚没收入,指的是企业因为违反了相关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所产生的收入(这里从企业角度是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应急局的罚没收入属于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这一范畴,所以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这是因为罚没收入是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的处罚,不能将这种违法成本转嫁给国家税收,否则就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法律权威。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将这笔罚没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把它从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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