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能否用债权相抵?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最近资金周转有点困难,欠了员工几个月工资。不过有个客户也欠着公司一笔货款,我想把这笔债权转给员工来抵工资,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想了解在法律上,员工工资是否可以用债权来相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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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员工工资是否能用债权相抵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工资支付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其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能够及时、稳定地获得可用于生活消费的资金,确保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它可能受到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信用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如果债务人破产、失踪或者丧失履行能力,那么债权就可能无法实现或者只能部分实现。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人单位用债权来抵员工工资。因为这可能会使员工面临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违背了工资应及时、足额支付的原则。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且这种协商是基于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用债权抵工资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比如,员工了解债权的具体情况,包括债务人的信用、还款能力等,并且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结算工资。 但即使双方达成了协议,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逃避自己支付工资的基本义务。如果之后发现该债权无法实现,员工仍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故意利用债权抵工资来损害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虽然在特定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员工工资可以用债权相抵,但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在一般情形下,用人单位还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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