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强制性拍卖,员工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因为一些债务问题被法院强制性拍卖了。现在公司运营基本停 滞,我们员工面临失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有没有权利向公司要求补偿呢?具体该怎么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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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被强制性拍卖时,员工是有可能获得补偿的。下面我们从法律依据、补偿标准以及员工的维权途径等方面详细阐述。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公司被强制性拍卖,往往意味着公司的经营出现重大问题,很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符合上述规定中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该法第四十六条还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在公司被强制性拍卖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员工遇到公司被强制性拍卖的情况,且公司 不主动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达成补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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