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能否以企业重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我所在的企业最近进行了重组,工作内容和环境都有了很大变化,我不太适应这样的改变,想知道能不能以企业重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呢?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所以来问问。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员工能否以企业重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企业重组的概念。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比如企业合并、分立、资本结构调整等。企业重组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发生变更,像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企业重组后,出现了上述法律规定中用人单位的过错情形,比如企业因为重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那么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企业重组并没有导致上述用人单位过错情形的出现,仅仅是因为员工自身不适应重组带来的变化,比如不喜欢新的工作岗位安排,但企业的安排是合理合法的,这种情况下员工单方面以企业重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通常就不能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并且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员工能否以企业重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关键要看企业重组是否导致了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过错情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