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可以连续五年亏损吗?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这几年效益不太好,已经连续亏损几年了。我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讲,企业所得税方面允许企业连续五年都处于亏损状态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或者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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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所得税上是允许企业连续五年亏损的。这里所说的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某一年度出现亏损,是可以用接下来五年内的盈利来弥补之前的亏损的,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盈利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过,虽然法律允许企业连续五年亏损,但企业如果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核查,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税务风险,比如是否存在虚列成本、隐瞒收入等偷逃税款的行为。如果企业是真实经营导致的亏损,且财务核算准确、纳税申报合规,那么即使连续五年亏损也无需过于担忧税务处罚,但需要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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