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我遇到了一些事情,心里犯嘀咕,不知道是不是不管什么事儿都能去法院起诉。比如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比较复杂特殊的情况,能不能通过法院来解决呢?我想弄清楚起诉的范围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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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任何事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出请求,让法院来处理纠纷、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首先你得和这个事儿有直接关系,比如别人借了你的钱不还,你作为出借人就和这个借款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你能去起诉;其次得知道告谁,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然后得有具体的要求,比如要求对方还钱、赔偿损失等,并且得有相关的事实和理由支撑;最后,这个事儿得是法院能管的,并且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不能起诉。比如,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除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外,法院会不予受理。所以,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事情,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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