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欠钱能否执行其名下公司?

我借给一个朋友一笔钱,他一直不还。后来我发现他名下有一家公司。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执行他名下的这家公司来偿还我的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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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个人欠钱一般不能直接执行其名下公司的财产。这需要从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法律界定说起。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就好比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财产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累和拥有的,与股东个人的财产是严格区分开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个人的债务和公司的债务是相互独立的,不能混为一谈。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比如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随意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揭开公司的“面纱”,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有可能执行公司的财产来偿还股东的个人债务。 另外,如果股东在公司的股权是可以被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股东在公司的股权,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股权变现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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