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该如何起诉?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其次,要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明、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如有子女)、财产清单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并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数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由原告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