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吗
最近手头有些紧,欠了不少债。和配偶商量后,想着通过假离婚来规避债务,把财产都转到对方名下。但又担心这样做不合法,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真的能这么操作吗?这种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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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首先要明确,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经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即便办理了离婚手续,夫妻共同债务也不会因此消失。 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签名借了一笔钱,这就是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双方或一方偿还。而且,如果为逃避债务假离婚,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因为其符合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像意思表示不真实、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另外,如果个人离婚时将财产转移给配偶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财产转移行为。所以,假离婚逃避债务不仅不能真正解决债务问题,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 相关概念: 假离婚: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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