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人的家人是否能主张误工费?
我家里人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我这段时间一直在医院照顾他,没办法正常上班工作,收入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交通事故受伤人的家人,能不能向责任方主张误工费来弥补我的收入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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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人的家人本身一般不能主张误工费,但可能涉及护理费等赔偿项目。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的误工减少的收入主要是针对受害人本人而言。 不过,家人照顾受伤者不能工作,其经济损失通常以护理费的形式来赔偿。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所以,交通事故受伤人的家人虽然不能直接主张误工费,但可以合理主张护理费来弥补因照顾伤者导致的收入损失。在实际索赔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护理建议、自己的收入证明等,以便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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