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以打架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虽然条文没有直接写明不能打架,但打架行为往往会违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以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相关规定。因为打架可能导致受伤就医,影响传讯时及时到案;也可能因打架地点改变而未及时报告住址变动。 此外,打架行为本身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如果打架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种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如重新逮捕羁押。 若打架情节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等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新的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原案件的取保候审也会被撤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重新羁押,并且在最终量刑时,会将前后罪行一并考量,加重处罚。 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绝对不可以打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等待司法程序的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