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轻伤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打架致人轻伤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从取保候审的条件、打架致人轻伤的法律定性等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一定的保证(比如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后,允许其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暂时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外等候处理,但要遵守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然后,我们看一下打架致人轻伤在法律上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对于打架致人轻伤的情况,如果符合上述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但最终是否能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悔罪表现、是否有逃跑可能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情形,可能就不太容易获得取保候审:比如有多次犯罪记录、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不配合、有毁灭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等。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那么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总之,打架致人轻伤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但要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