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了工伤可以找劳动仲裁和法院吗?

我受了工伤,单位一直拖着不给处理赔偿的事情。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办,想问问能不能找劳动仲裁,要是仲裁解决不了,能去法院吗?具体的流程和条件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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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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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问题上,受了工伤是可以找劳动仲裁和法院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法院介入的基本概念。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法院则是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的地方。当职工发生工伤后,第一步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比如赔偿金额、是否属于工伤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这时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总之,受了工伤后,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等问题存在争议,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但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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