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不立案可以直接找检察院吗?
我向公安局报了案,但是公安局说我的案子不符合立案标准,不给我立案。我觉得他们的判断有问题,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直接去找检察院反映情况吗?检察院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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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公安局不立案时,是可以直接找检察院的。首先来了解几个法律概念。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也就是说检察院有权力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从流程上看,如果你作为被害人,对公安局不立案的决定不服,你可以直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然后检察院会对这个理由进行审查,如果检察院觉得公安机关给出的不立案理由不成立,就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而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的通知后就必须立案。所以,当你认为公安局不立案不合理时,直接找检察院是有法律依据和实际作用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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