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是否可以变更?
我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之前采用的是一种折旧方式,现在觉得另一种折旧方式更合适。想了解下,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能不能变更呢?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遵循什么程序吗?
展开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是指企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常见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内各期的折旧金额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成本费用和利润。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是因为随意变更折旧方法会导致企业不同期间的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准确判断。不过,当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原有的折旧方法不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是可以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 企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当按照会计估计变更来处理。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信息,包括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等。 如果企业未经合理判断和必要程序就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能会被认定为会计差错,需要按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处理。此外,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还需要遵循税法的相关规定。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明确的要求,企业变更折旧方法可能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需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并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