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否可以调整?
我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之前确定了折旧年限。但现在公司经营情况有变,感觉原来的折旧年限不太合适,不知道能不能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讲,到底可不可以调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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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指企业为了核算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按照规定将其价值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的时间跨度。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要把购买固定资产花的钱,在一定的时间内慢慢算到成本里。 从法律规定来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调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各类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等。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以调整折旧年限。如果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来确定的折旧年限不再合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折旧年限进行调整。但这种调整需要有充分、合理的证据支撑,并且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等信息。同时,对于税收方面,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或报送相关资料,确保折旧年限的调整符合税法要求,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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