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哪些规定?
我公司最近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像办公设备、生产机器等。我不太清楚在会计处理上,这些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该怎么操作,有啥具体规定不?比如折旧方法怎么选,折旧年限咋确定,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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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期限分摊到各期费用中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价值,以折旧的形式,一点点地算进企业的成本里。 从法律依据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折旧做出了规定。该准则指出,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关于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年限平均法是最常用的,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例如,一台价值1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那么每年计提的折旧就是1万元(10÷10)。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适用于那些使用程度与工作量相关较大的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法,前期计提的折旧额较多,后期较少,这种方法更符合一些固定资产前期使用效率高、后期使用效率低的特点。 对于折旧年限,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比如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一般较长,可能在20年及以上;而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相对较短,可能为3 - 5年。企业确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与原估计有差异,才可以进行调整。 总之,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和确定折旧年限,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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