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领补税?
我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平时收入不太稳定,也按规定缴纳了税款。最近听说有人能领到补税,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灵活就业的情况能不能领补税,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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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补税”这个概念。补税通常是指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经过计算后发现多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会将多缴的部分退还给纳税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税”;而如果是少缴纳了税款,则需要补缴税款。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是否可以获得退税(也就是这里说的“领补税”),取决于其年度综合所得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灵活就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范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或者平时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能产生退税。 例如,某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劳务报酬收入5000元,每月预缴税款800元(5000×(1 - 20%)×20%),全年劳务报酬收入60000元,年度汇算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1 - 20%) - 60000 = -12000元,应纳税额为0元。全年预缴税款9600元(800×12),那么就可以申请退税9600元。 所以,灵活就业人员是有可能领补税(退税)的,关键在于其年度综合所得的计算和预缴税款的情况。他们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退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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