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签的合同是否还能解除?


在日常生活中,合同是我们进行各种交易和约定的重要依据。然而,有时候可能会遇到被骗签合同的情况,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否还能解除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被骗签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讲,这通常指的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签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是“撤销”合同,而不是“解除”合同。虽然撤销和解除在结果上可能都会使合同不再具有效力,但它们在法律概念和适用情形上是有区别的。 撤销合同意味着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就好像这个合同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而解除合同通常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一定的事由使合同关系消灭。对于被骗签的合同,受欺诈方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那么,受欺诈方要如何行使撤销权呢?一般来说,受欺诈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在受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的材料。 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事实,判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如果认定存在欺诈,就会支持受欺诈方的撤销请求,合同将被撤销,双方需要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例如,已经交付的财产应当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此外,如果合同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不同,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不需要当事人申请撤销。 综上所述,被骗签的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受欺诈方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使合同失去效力的。但一定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