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偿赠与的东西是否可以要回?

我之前无偿把自己的一个旧相机送给了朋友,现在我有点后悔了,想把相机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不能要回这个无偿赠与的东西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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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无偿赠与的东西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要回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东西还没给对方,赠与人一般是可以反悔,不把东西送出去了。比如,你跟朋友说要送他一台电脑,但电脑还在你家里放着没给他,这时候你不想送了,法律是允许你撤销赠与的。 不过,该条法律也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比如你承诺给某个贫困地区捐赠一批图书,并且进行了公证,那你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 还有一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说,你把房子无偿赠与给子女,结果子女不仅不照顾你,还经常打骂你,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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