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能否保全对方存款?
我之前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现在还在这六个月内,我发现对方好像在转移存款,我特别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知道在这个时间段我可以申请保全对方的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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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是否可以保全对方存款,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相关财产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同时,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内,如果存在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种情形,即使没有新的离婚诉讼启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比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正在转移、隐匿存款等。不过,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如果已经再次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也是可行的,按照诉讼中财产保全的程序来进行。但要注意,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不能随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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