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险是否可以全赔?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买的是全险。本以为能全赔,可理赔时保险公司却有不少扣除项。我不太明白,全险不就是出了事都能赔吗?想知道在法律上,交通事故全险到底能不能全赔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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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全险并不意味着可以获得全部赔偿。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全险”,这其实是一个比较通俗的说法,在保险行业里并没有严格定义“全险”。一般来说,大家口中的全险通常包含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主要险种。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它在交通事故中能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比如,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车损险主要是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则是赔偿事故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然而,即使购买了这些险种,也存在一些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例如,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通常是不会进行赔偿的。另外,对于一些超出保险合同约定范围的损失,比如车辆的贬值损失、间接损失等,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予赔偿。
所以,“全险”只是涵盖了多种常见的保险险种,但并不能保证在所有交通事故中都能获得全额赔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具体的赔偿情况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以及事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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