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负全责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开车出了车祸,导致对方死亡,交警判定我负全责。我特别担心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我现在心里压力特别大,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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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致人死亡且负全责的情况下,一般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所以,车祸致人死亡负全责,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通常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比如,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或者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极端情况下,如果存在一些法定的免责事由,也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总体而言,车祸致人死亡负全责大概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具体案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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