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累犯是否可以判监视居住?
我在甘肃,涉及一起案件,我有过犯罪记录属于累犯。现在案子还在处理中,我想知道像我这种累犯的情况,在甘肃能不能被判处监视居住啊,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心里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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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累犯能否被判处监视居住,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累犯适用监视居住。判断累犯是否能适用监视居住,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上述法定的监视居住条件。也就是说,即使是累犯,如果存在诸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然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在甘肃地区,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决定是否对累犯适用监视居住。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案件的性质和进展等因素,来判断是否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如果累犯符合上述规定中的情形,司法机关是可以对其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 总之,甘肃地区对于累犯判监视居住,不是绝对不可以,而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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