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后还能和好吗


签了离婚协议后是有可能和好的,不过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签了离婚协议,但还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离婚协议此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就好比你们只是打了个草稿,还没有正式确定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完全可以坐下来好好沟通,重新考虑彼此的关系,要是都觉得离婚的决定有些冲动,就可以直接协商撤回或者修改离婚协议,从而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 要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就生效了,婚姻关系也正式解除。从法律层面讲,直接恢复婚姻关系不太容易。不过,双方可以选择复婚。复婚在法律上其实和正常结婚的程序差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以只要双方都有复婚的意愿,并且符合结婚的条件,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就再次确立啦。 另外,关于签了离婚协议后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等方面,如果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对财产分割等问题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况,一般是要按照协议来执行的。 相关概念: 复婚: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





